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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03-16 17:54:17查看 44回复0浏览 44

315晚会上,宝马真是输麻了!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当中,就有一个宝马的霸王条款,案例是: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负担及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车违约责任由消费者承担的约定无效。  
简单来说,宝马单方把延迟交车带来的后果,全都甩给了消者,而宝马自己属是“粘锅”,没点责任。  
按理说,宝马作为商品提供,应该对商品交付时效性负责,交车晚了,就得有相应的补偿,别管是金还积分,或者送保养,起码能混口碑。但是宝马什么都不管,一句话撇了责任,这格局,你就细品品,啧啧。  
就这,还“严谨的德国工艺”,还“德国人的契约精神”?咱不好说啥,正宝自己心里清楚,这回被中国法律铁拳了一耳光,知道后会会长性?  
让我们拭目以待。#你说车型,我说优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