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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11-21 17:33:52查看 82回复4浏览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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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时间:2019年的10月
事故地点:高速进站口
事故经过:在十一假期的时候大家都排队进入高速路口进站,在上坡排队等待时候,车突然熄火溜,后就碰到我的头。
事故严重,导致的车险杠稍微的变形和刮蹭,对方全责,而对方不想掏现,最后一起去4S店进行损赔偿。
故教训:因为当时没有安行车录仪,对方初不承认自己熄火遛车,后经附近指挥交通的交警同志判定,对方这才承全责。所以说安装车记录仪真是防碰瓷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