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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02-28 08:42:29回复0
夜间行车灯光的使用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夜间会车:在距离对向来车150米以外时,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若对方车辆没有切换为近光灯,应立即减速并使用变换远、近光灯的方式示意,若对方仍不改变,则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
通过交叉路口:在夜间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若路口有对方车远光灯照射的散射光,可判断车距交叉路口尚远;若大灯光有束或路拐角处树梢上有明光,应做让措施。
夜间照明不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同时打开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车速低于30公里/小时时应使用近光灯,正常状况下灯光可照出30米以外;若超30公里/时,则应使远光。
通过特殊路段: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启转向灯。
临时停车:在路边暂时停放时,应同时打开小灯、尾灯和示宽灯,以警示其他车辆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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