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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10-24 15:14:55查看 1354回复0浏览 1354

【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小车与前车相撞】 10月2日,在益阳市资阳区沅益一级公路香摇路,一小型普通客车与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事故原因为小型普通客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遇前方借道后返回原道的摩托车时避让急,随即与之相撞。 交警部门醒,根据《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同道行的机车,后车应与前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行车时请注意交通全,与前车持一的安全距离。